尹锋、陈如冰因保管不善,将粤(2024)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96362号、粤(2024)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963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锋、陈如冰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