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绿华路16号城市假日花园B区1号楼A1103号房的《房地产权证书》(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60643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宗仪
2026年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