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6)〔2025〕81号
时间:2026-01-21 17:37:2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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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5〕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使用0.6784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坡头区坡头镇麻登村陈坡山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6784公顷(林地0.58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87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依照规划安排使用。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三、你市属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