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龙湾村龙佃村小组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粤(2022)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2621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三红
2026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