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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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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拟对吴川市粤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1-16 16:23:4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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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吴川市粤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月16日至 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路一路北面,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0759-55532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吴川市粤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吴川市粤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吴川市黄坡镇林场海关楼工区

环评机构

湛江市启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吴川市粤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吴川市黄坡镇林场海关楼工区,项目用地14379.96平方米,建筑面积3152.6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液化石油气钢瓶,年检测量14万只、年出厂量13.95万只。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待检钢瓶、环氧聚酯粉末、水性油墨、网板、液化石油气、抛丸钢珠、角阀。项目生产工艺:气瓶接收→钢瓶登记→外观初检→残液回收→拆卸角阀→阀座检查→内部检查→抛丸除锈→外观复检→壁厚测定→焊缝检查→钢瓶涂敷(喷塑→固化→印字)→装配瓶阀→气密性试验→入库待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地表水、噪声、固废等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扬尘、设备安装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的产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和洒水抑尘。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避免对周边环境。

二、营运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烹饪工序产生的油烟,生产过程设备逸散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焚烧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2)抛丸除锈工序废气经设备直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3)喷塑工序废气经设备直连布袋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4)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5)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6)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固化炉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关于印发<湛江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湛环〔2023〕299号)中的要求;喷塑、抛丸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VOCs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要求;厨房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厂界东、西、北面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南面达到4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油墨桶、废网板、废活性炭、不合格钢瓶和废角阀等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喷塑工序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集中分类存放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不同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置1个256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事故废水通过导流沟进入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收集避免露天存放,使用密闭包装袋盛装,危废暂存间内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安排专人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从该项目环评受理至今,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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