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市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公休日除外)。
(二)报送地点: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9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二、报送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应严格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依托“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网址://zfcxjst.gd.gov.cn/zcps),全面实行线上申报、评审。申报人统一通过“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重复提交电子材料。
湛江市采取先线下纸质材料审核、后“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线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送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材料。
(一)报送材料线下流程。
全套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企业)核实材料无误,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申报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报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纸质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核盖章。
(二)报送材料线上流程。
纸质申报材料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无误后,申报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扫描纸质材料(PDF格式),于2026年3月6日前按要求完成上传全套电子材料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并于2026年4月2日-3日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市住建局受理高级工程师材料处(地点: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11室),包含:《广东省职称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 1 份)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A3 纸打印一式 45 份)。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各单位(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若申报人到现工作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申报职称时要同步在现工作单位和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在评前公示表上两家工作单位都要审核盖章。
根据职责划分,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转至省自然资源厅组建的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建筑高评委不再受理城乡规划专业的各级职称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要求及评审费用。
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要求及评审费用等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有职称申报人须通过“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指引完成材料填报,提交申报职称相关电子材料,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有关类目不得自行增减。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4。
(三)其他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2.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价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3.未使用规定表格。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申报材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含附件1-7)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联系人:王工、李工,电话:3588062、3588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