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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时间:2017-11-06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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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是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协助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

(六)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七)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承担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十二)委托管理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设12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4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不含执法监察支队);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5名。其中:支队长1名(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支队长3名。另有派出机构6个分局、11个国土所:人员事业编制39名,国土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5名(含6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我市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城市(镇)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9.38万亩,其中城市周边2.4万亩,城镇周边6.98万亩。

2、完成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等22个项目的用地预审,面积17716.4850亩。完成6个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的审核报省备案工作,面积2032.7835亩。完成共计23个规划修改方案的审核(批)报省备案工作,面积1705.83亩。完成《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北桥片区四条市政道路)》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备案工作,涉及面积13.35亩。

3、我市共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35宗,面积9910.2105亩,切实保障了我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其中包括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湛(江)徐(闻)高速公路徐闻港支线建设项目用地等7宗重点交通用地;落实中科、宝钢留用地1875.9240亩;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2754.7530亩;大塘国际雷州火电建设项目721.7790亩;东海岛(广州)产业转移园用地594.8955亩等等。湛江职业教育基地中的寸金学院2016年共申报三个批次,用地面积共1066.85亩。该宗地从组织报批材料到获取市政府批准用地仅用了15天,创下了用地面积大,报批材质量高,审批效率快记录,及时保障了寸金学院教育用地。

4、我局共办理入储土地25宗,面积共2970亩。我市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数字湛江新增湛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成果使用单位2个,至今已为18个单位提供地图服务。启动“数字湛江”数据更新与维护项目和湛江市辖区“一村一镇一地图”项目建设,项目已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5、2016年计划供应用地总量127.46公顷。其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7.8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0.86公顷,住宅用地105.4公顷。通过一级市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9宗,面积共100.93567公顷,已完成年度供应计划79.19%。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11宗,面积33.312397公顷;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12宗,面积62.956166公顷;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6宗,面积4.667107公顷。土地使用权初次转让审核44宗;土地出让收入16.673亿元。

6、全市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项目土地面积2988.9亩,已完成省下达的全年用地指标的189%,与去年同比增长28.84%;完成“三旧”改造项目土地面积1051亩。完成“三旧”改造项目节地面积855.83亩;完成“三旧”改造项目的节地率69.52%。湛江市的“三旧”改造在广东省201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中全省排名第七,省奖励用地指标 2024 亩。

7、全市已核发验收确认函61个项目44.98万亩,其中2012年度26个项目20.32万亩,完成任务率为27.78%;2013年度35个项目24.66万亩,完成任务率为39.62%。已核发验收意见函(不含已核发验收确认函的项目)84个项目62.49万亩,其中2012年度52个项目37.88万亩,2013年度32个项目24.61万亩。2014年度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53.19万亩。共分80个项目,目前完成县级初验项目55个,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工程复核)项目33个。全市未核发验收意见函。2015度全市任务为46.8万亩,共82个项目。全部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批复。

8、2016年,我局共完成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5宗,压覆矿产查询14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8个,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2个,开发利用方案备案4个。全市实际年检矿山39家,其中市级终检34家,县级终检5家,参加年检率为100%,均已有终检结果并录入了全国年检报备系统。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及自行组织实地抽查矿山共14家,对矿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结合矿山年检抽查和“五一”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由专家现场指导矿山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台阶开采;配合市安委办开展了“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地质灾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矿山、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市共出让采矿权6宗,价款共计3658.559万元,全部通过网上竞价(挂牌)公开出让,实现了100%网上交易。

9、办理各类土地权利登记发证660宗:初始登记130宗、土地交易变更登记38宗、其他内容变更登记136宗、抵押登记80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33宗、注销抵押登记73宗、协助法院执行土地查(解)封登记170宗。积极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市于6月29日全面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停发旧证。截至1月10日,市本级共计颁发了1653本不动产权证,8446份不动产权证明。按时完成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10、全市应立案查处2000宗,已立案查处2000宗,结案1981宗,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9.1%,落实罚没款501.35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15.9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用地217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涉及土地面积367.33亩,复耕土地74.67亩,复绿土地180.51亩,完善用地手续3宗68.5亩。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测图斑共17个,伪变化6个,合法开采2个,违法开采9个。目前对违法开采的9个矿(场)点已立案,结案7宗,落实罚款29.5万元。全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同时有序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查处工作。查处整治非法采矿(场)点86个,其中关闭石场18个,取缔砂场7个,整治了48个取土和越界采石(场)点,处理了13个非法采矿行为人(含移送公安7个),制止了非法开采(场)点7个。共查扣采矿挖掘机3台,钩机、铲车8台,发电机组3台,割石机10台,卷扬机16台,吊石龙门架8架,拆除抽砂架4个、装砂台3个、工棚3间,扣押采砂船只3艘,拆毁抽砂机(船)1部、6艘等工具。通过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发现和消除了矿(场)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地打击、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477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8.42万元。比上年收入决算7369.50万元减少2591.08万元,降低35.16%。

2016年支出决算507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74.52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7290.60元减少2216.08万元,降低30.40%;2016年年初支出预算2937.3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比年初支出预算增加2137.13万元,增加率72.76%。

收支决算比上一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政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度减少,同时项目支出减少,提高部分项目使用效率。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810万元,占55.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264.52万元,占44.63%,主要支出项目有湛江市辖区一村一镇一地图项目首期工程款支出、“金土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款支出、“数字湛江”数据更新与维护项目支出、2015年第三、四季及2016年第一季土地评估费支出、湛江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项目支出、卫星遥感图斑监测违法用地核查测量经费支出、考核考评经费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3.40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87.10万元减少33.70万元,下降38.69%,比年初预算数88万元,减少34.60万元,减少率39.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6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公务车保有量3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7.16万元,平均每辆1.47万元(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处置拍卖及报废车辆封存24台,在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拍卖报废处置完,将处置款上缴财政后再销账),比上年82.52万元减少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政策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9次,人数229人,比上年4.58万元增加1.66万元,增加率36.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各项检查和督导工作增加,促使公务接待费用工作上升。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建立节约型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6万元,比2015年132.15万元增加5.51万元,增加率4.17%。主要原因:2016年增加人员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5万元;工程支出63.49万元;服务支出100.7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308.91平方米,价值448.69万元;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2辆(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处置拍卖及报废车辆封存24台,在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拍卖报废处置完,将处置款上缴财政后再销账)。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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